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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族从考高考要怎么考用朝语还是汉语考啊,竟靠什么科目啊???
 
  为汉语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
 
 
  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发布。省级统考和高校的招生考试时间,分别由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并发布。
 
 
  
   扩展资料:
  
 
 
  高考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
 
 
  2、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3、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
  阳光高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19教育网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
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接梨树大街1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3.5万平方米(约合50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2平方米;师生比17.2;专任教师15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598.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0384.2元;图书20.8万册,生均图书73.6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下,遵循上级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围绕市场人才需求情况,按照稳定规模、调整结构、提高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分配招生专业及计划。
 
 
 2.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 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520103
 
 
 
矿产地质与勘查
 
 
 3
 
 
 7
 
 
 文理兼招
 
 
 4500
 
 
 2
 
 
 52010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3
 
 
 7
 
 
 文理兼招
 
 
 4500
 
 
 3
 
 
 52010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营销方向)
 
 
 3
 
 
 7
 
 
 文理兼招
 
 
 4500
 
 
 4
 
 
 650118
 
 
 
首饰设计与工艺
 
 
 3
 
 
 7
 
 
 文理兼招
 
 
 4500
 
 
 5
 
 
 520201
 
 
 
工程地质勘查
 
 
 3
 
 
 7
 
 
 文理兼招
 
 
 4500
 
 
 6
 
 
 520207
 
 
 
环境地质工程
 
 
 3
 
 
 7
 
 
 文理兼招
 
 
 4500
 
 
 7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8
 
 
 520305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3
 
 
 7
 
 
 文理兼招
 
 
 4500
 
 
 9
 
 
 520302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1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作
 
 
 3
 
 
 7
 
 
 文理兼招
 
 
 4500
 
 
 12
 
 
 560103
 
 
 
数控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3
 
 
 560308
 
 
 
电梯工程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4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5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6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7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施工信息化方向)
 
 
 3
 
 
 7
 
 
 文理兼招
 
 
 4500
 
 
 18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19
 
 
 540505
 
 
 建筑工程监理
 
 
 3
 
 
 7
 
 
 文理兼招
 
 
 4500
 
 
 20
 
 
 540502
 
 
 
工程造价
 
 
 3
 
 
 7
 
 
 文理兼招
 
 
 4500
 
 
 21
 
 
 570207
 
 
 
工业分析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22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23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24
 
 
 570210
 
 
 
涂装防护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25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26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7
 
 
 文理兼招
 
 
 4500
 
 
 27
 
 
 610215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3
 
 
 7
 
 
 文理兼招
 
 
 4500
 
 
 28
 
 
 630506
 
 
 
报关与国际货运
 
 
 3
 
 
 7
 
 
 文理兼招
 
 
 4500
 
 
 29
 
 
 630903
 
 
 
物流管理
 
 
 3
 
 
 7
 
 
 文理兼招
 
 
 4500
 
 
 30
 
 
 670208
 
 
 
应用韩语
 
 
 3
 
 
 7
 
 
 文理兼招
 
 
 45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收取标准(1、2、3、4号楼)四人间12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八人间6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奖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院特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学院一等奖学金:750元/学期。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评定办法、要求、申请流程请参考《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地院发(2018)41号】、《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辽地院发(2018)42号】文件执行(登录学院官网
 www.lndzxy.com
 查询)
 
 
 国家助学贷款: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大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报到时走“绿色通道”进校学习。
 
 
 助学金:省政府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省政府助学金二等2750元/年。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机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份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办法及工作流程请参照《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辽地院发(2018)43号】文件执行(登录学院官网
 www.lndzxy.com
 查询)
 
 
 勤工助学: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院相关部门会支付合理的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大学生和孤儿大学生按照辽宁省有关文件通知享受学费减免政策。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根据当地招生计划数实际情况,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不超过120%投档比例进行调档,在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100%的投档比例进行调档。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动漫制作技术、首饰设计与工艺因专业学习限制,色盲、色弱考生慎报。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份,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对报考同一志愿,且分数、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理科生按数、语、外排序高分录取,文科生按语、数、外排序高分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5-6228800 6229900(兼传真)
 
 
 学院网址:
 www.lndzxy.com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地点及校址:
 
 
 (1) 
学前教育、
语文教育、
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韩语、
旅游管理专业在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5号
 
 
 (2) 学前教育、语文教育、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
蒙古语)、
民族表演艺术、旅游管理、
电子商务、
会计专业在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阜新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育红路4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专科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万平方米(约合105.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2.5平方米;生师比21.2;专任教师183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4%,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59.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479.4元;图书12.3万册,生均图书29.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所有专业对考生语种和性别无限制。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6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类)
 
 
 3
 
 
 6
 
 
 文史/理工
 
 
 3500
 
 
 师范类
 
 
 2
 
 
 670104K
 
 
 语文教育(师范类)
 
 
 3
 
 
 6
 
 
 文史/理工
 
 
 3300
 
 
 师范类
 
 
 3
 
 
 670103K
 
 
 小学教育(师范类)
 
 
 3
 
 
 6
 
 
 文史/理工
 
 
 3300
 
 
 师范类
 
 
 4
 
 
 670103K
 
 
 小学教育(全科教育)(师范类)
 
 
 3
 
 
 6
 
 
 文史/理工
 
 
 3300
 
 
 师范类
 
 
 5
 
 
 670103K
 
 
 小学教育(综合理科教育)(师范类)
 
 
 3
 
 
 6
 
 
 理工
 
 
 3300
 
 
 师范类
 
 
 6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6
 
 
 文史/理工
 
 
 4000
 
 
 7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图形图像)
 
 
 3
 
 
 6
 
 
 文史/理工
 
 
 4000
 
 
 8
 
 
 670208
 
 
 应用韩语
 
 
 3
 
 
 6
 
 
 文史/理工
 
 
 4000
 
 
 9
 
 
 640101
 
 
 旅游管理
 
 
 3
 
 
 6
 
 
 文史/理工
 
 
 4000
 
 
 10
 
 
 6503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蒙古语)
 
 
 3
 
 
 6
 
 
 文史/理工
 
 
 4000
 
 
 加蒙,加试蒙古语
 
 
 11
 
 
 650301
 
 
 民族
表演艺术
 
 
 3
 
 
 6
 
 
 文史/理工
 
 
 6000
 
 
 艺术类
 
 
 12
 
 
 630801
 
 
 电子商务
 
 
 3
 
 
 6
 
 
 文史/理工
 
 
 4000
 
 
 13
 
 
 630302
 
 
 会计
 
 
 3
 
 
 6
 
 
 文史/理工
 
 
 4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学生住宿费标准:沈阳校区寝室为400元/年/生;阜新校区宿舍楼400元/年/生,公寓楼5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奖、助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奖学金额度: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5000元/人/年。
 
 
 国家助学金额度:一等助学金44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2750元/人/年。
 
 
 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前教育专业限招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学前教育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  辽宁省考生:普通类专业(不含提前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  辽宁省考生:民族
表演艺术专业在艺术类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理科考生按照数、语、外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数、外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民族表演艺术专业在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辽宁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由高往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6.联系电话、网址
 
 
 学  校  网  址  :
 
 
 
 招  生  负  责  人   :崔明华 186-4206-5002
 
 
 沈阳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金贵华 186-4206-5071
 
 
 沈阳校区:电话:024-86614845、024-86613696
 
 
 阜新校区招生办负责人 :龚全英 150-4255-8532
 
 
 阜新校区:电话:0418-2281834、0418-2281836
 
 
 7.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蒙古语)专业录取具有蒙语文基础的高考生,考生须加试蒙古语。
 
 
 八、其它说明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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